使用条款

更新日期:2026年9月28日

AYLEEN 是 THE RED ROSE MEDIA LLC 旗下的业务部门。

关于目前状况的重要说明:新账号注册目前处于关闭状态。儿童账号尚未开放,消息的自动检查(预警系统)已关闭。本条款适用于对 AYLEEN 的任何使用;关于账号、儿童账号和预警系统的部分,在相应功能开放后生效。没有任何系统能够完全杜绝滥用。AYLEEN 不是紧急服务。

哪个版本适用于您?本条款由一个各地相同的通用部分和末尾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组成。在法律上,决定因素是您居住或惯常居留的地方——而不是您的国籍。有账号时,以账号中填写的国家为准(儿童账号由家长填写)。没有账号时,ayleen.io 显示的是根据技术识别得出的、您的网络连接所来自国家的部分;这种识别可能出错。您可以随时查看其他国家的版本。

要点概览

  1. AYLEEN 是一个社交平台。6 至 15 岁的儿童使用保护区,16 岁起有 AYLEEN Next。
  2. 只有身份和监护权经两个人人工核实的家长,才能创建儿童账号。
  3. 16 岁起,只要您所在国家的法律没有其他要求,就可以自行在 AYLEEN Next 注册;此时年龄同样由人工核实。
  4. 只能使用 Passkey(通行密钥)登录,没有密码。儿童的设备由家长关联。
  5. AYLEEN 免费且无广告。未满 18 岁者绝不会看到广告,也不能购买。
  6. 任何账号都不会被自动锁定。是否锁定由人来决定。每项措施都会说明理由,对每项决定都可以免费提出申诉。
  7. 家长不会阅读孩子的消息。在特定情况下,家长会收到一条不含内容的提醒。
  8. 您作为消费者的权利不受影响,包括您住所地国家法律提供的保护,以及向您住所地法院起诉的途径。

目录

§ 1 提供者和联系方式 · § 2 标的、区域、国家和目前状况 · § 3 合同订立、年龄和未成年人 · § 4 账号、登录和身份验证 · § 5 费用和无广告订阅 · § 6 联系人、消息和保护功能 · § 7 行为规则 · § 8 举报、屏蔽、求助 · § 9 内容审核和预警系统 · § 10 措施、理由和滥用 · § 11 申诉 · § 12 机关 · § 13 您的内容 · § 14 期限、终止和删除 · § 15 责任 · § 16 服务的变更 · § 17 本条款的变更 · § 18 撤回权 · § 19 适用法律和法院 · § 20 争议解决 · § 21 语言和最后条款 · 附录:给儿童的说明 · 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


§ 1 提供者和联系方式

  1. AYLEEN 由 THE RED ROSE MEDIA LLC 运营,地址为 1621 Central Ave, Cheyenne, WY 82001, USA,是一家依据美国怀俄明州(Wyoming)法律设立的公司(Filing ID 2026-001985197)。AYLEEN 是 THE RED ROSE MEDIA LLC 旗下的业务部门。在本条款中,提供者称为“AYLEEN”或“我们”。
  2. 联系方式:hello@therose.media 或在应用的“请求”中提出。发送到该地址的消息由真人阅读和答复。语言:德语和英语。
  3. 您所在国家的法律另外要求的联络点、代表和信息,见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

§ 2 标的、区域、国家和目前状况

  1. 本条款适用于通过网站 ayleen.io、网页应用以及 Android 应用“AYLEEN”(在其上架后)使用 AYLEEN。访问 ayleen.app 会被转到 ayleen.io。
  2. 区域:

    区域年龄由谁订立合同特别适用
    保护区6 至 15 岁家长为其孩子订立(§ 3 第 3 款)§ 6 第 2 至 5 款、附录
    AYLEEN Next16 和 17 岁青少年本人,只要其所在国家的法律没有其他要求(§ 3 第 4 款)§ 6 第 6 款
    AYLEEN Next18 岁起用户本人§ 5
    家长专区18 岁起的成年人家长本人§ 6

    以经过核实的出生日期为准。未满 6 岁者不能使用 AYLEEN。本条款中的“家长”指对孩子拥有经过验证的监护权的任何人。

  3. 目前已构建的功能:使用 Passkey 的账号、人工身份验证、含儿童账号的家长专区、设备关联、按功能许可、家庭桥和给家长的提醒、好友关系、屏蔽、两人文字对话、删除自己的消息、暂停联系、举报(无需账号也可通过 ayleen.io 举报)、AYLEEN 求助、AYLEEN 的消息、决定和申诉、请求以及删除账号。
  4. 尚未提供的功能:照片和其他媒体、语音消息、通话、视频、LIVE、群组、翻译、广告以及无广告订阅。界面上相应位置显示“即将推出”。AYLEEN 按照 § 16 推出新功能。
  5. 开关:新账号注册、儿童账号以及消息的自动检查(“文本分析”)出厂时均为关闭状态。只有两名不同的人员共同操作才能开启。在儿童账号关闭期间,未满 18 岁者的账号也不能聊天,儿童的设备也无法关联。在文本分析关闭期间,凡有未满 18 岁者参与的消息,AYLEEN 一律不送达(§ 9 第 2 款)。
  6. 没有推荐系统:AYLEEN 目前不通过推荐系统对任何内容进行排序,也没有信息流。只能通过准确的用户名找到其他人;没有联系人推荐。
  7. 国家:AYLEEN 面向居住在欧盟、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英国或美国的人。只有居住在这些国家之一的人才能创建账号;在所有其他国家,AYLEEN 尚不可用。AYLEEN 按国家分别开放注册和儿童功能,并且只有在满足该国的前提条件之后才开放;目前还缺少什么,见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
  8. 此外,隐私政策和儿童和青少年隐私说明同样适用。它们不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而是说明您数据的处理情况。

§ 3 合同订立、年龄和未成年人

  1. 当您在注册时同意本条款、并且 AYLEEN 创建您的账号时,使用合同即告成立。在同意之前,您可以阅读、保存和打印本条款。AYLEEN 会存储您在何时同意了本条款的哪个版本(隐私政策第 4.3 节)。
  2. 您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尤其是出生日期和您的住所所在国家。每个人只能使用自己的账号。
  3. 6 至 15 岁的儿童(保护区):儿童账号由家长在家长专区创建。家长借此为其孩子订立本合同,并为其孩子同意本合同。儿童不能自行注册。创建儿童账号的人须确认,自己是唯一的监护人,或另一位监护人已经同意;AYLEEN 会为每个孩子存储这一确认。每位经过监护权验证的人都可以随时关闭许可(§ 6 第 2 款)。如果监护权发生变化,家长应告知 AYLEEN(在应用的“请求”中,或发送至 hello@therose.media)。
  4. 16 和 17 岁的青少年(AYLEEN Next):您 16 岁起可以自行注册。如果您住所地国家的法律要求本合同须经您家长的同意,您在注册时确认您的家长已经同意(“我已年满 16 岁。如果我是 16 或 17 岁,在我所在国家的法律要求的范围内,我的父母已同意。”)。如果您住所地国家的法律有更多要求(例如经过核实的家长同意),则只有在 AYLEEN 落实了这一要求之后,才能从该国注册;是否如此,见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
  5. 18 岁起,您自行订立合同。
  6. 16 岁生日时的切换:在 16 岁生日前一个月,AYLEEN 会给孩子写一条消息。在 16 岁生日当天,出生日期经过核实的儿童账号会自动切换到 AYLEEN Next 区域;家长会为此收到一条不含内容的提醒。16 岁生日之前已存在的联系人会保留。家长订立的合同继续有效。账号仍与已关联的设备和家长保持连接:家长仍能在家长专区看到它,其许可继续有效,并且家长仍可以删除它。已切换的儿童账号目前还不能拥有自己的 Passkey。

§ 4 账号、登录和身份验证

  1. Passkey:家长和 AYLEEN Next 用户只能使用 Passkey 登录,例如在自己的设备上使用指纹、面部或设备 PIN 码。不存在密码。一个账号可以有多个 Passkey。请保护好存有您 Passkey 的设备,不要让他人使用您的账号。
  2. 敏感操作的确认:对于敏感操作(包括添加或移除 Passkey、删除账号、删除儿童账号、关联设备、给予许可、建立家庭桥),您每次都需要用 Passkey 重新确认。该确认有效 5 分钟,并且只在这台设备上有效。如果您移除一个 Passkey,用它产生的登录都会结束。
  3. 儿童的设备:儿童没有密码,也没有 Passkey。家长生成一个一次性代码(也可以是二维码),有效 10 分钟,只能使用一次;家长在自己的设备上确认关联。如果另一台设备试图再次使用一个已经使用过的代码,AYLEEN 会锁定该关联并通知家长。家长随时可以让一台设备退出登录;那里的登录立即结束。
  4. 人工身份验证:家长和 AYLEEN Next 用户上传一份身份证件和一张自拍照。家长为孩子上传出生日期证明和监护权证明。两名不同的人员人工且相互独立地审核这些证明材料;不进行技术性人脸比对。如果核实的年龄与区域不符(家长 18 岁起,AYLEEN Next 16 岁起,儿童 6 至 15 岁),审核将被拒绝。审核有效期为 2 年。文件以加密方式存储,并在作出决定后删除,最迟在 30 天后删除。详情见隐私政策。对被拒绝的审核可以提出申诉(§ 11)。
  5. 身份未经验证,就不会有儿童账号;年龄未经核实,您就不能聊天。

§ 5 费用和无广告订阅

  1. AYLEEN 目前免费且无广告。在 AYLEEN 中无法进行购买。
  2. 对于未满 18 岁者,AYLEEN 绝不展示广告,不建立广告画像,也不提供购买。
  3. 对于 18 岁及以上的人,AYLEEN 计划提供选择:带广告的免费使用,或无广告的订阅。两者都尚未推出。在推出之前,AYLEEN 会在此公布订阅的条件、价格、期限和终止规则,以及广告规则;只有在您明确下单并承担付款义务时,订阅才会成立。您今天约定的免费、无广告使用,只能按照 § 16 和 § 17 变更。

§ 6 联系人、消息和保护功能

  1. 好友关系和消息:消息只在两人对话中发送,且只在已确认好友关系或存在有效家庭桥的账号之间发送,绝不在相互屏蔽的账号之间发送。没有已读回执,也不显示“在线”。消息在传输过程中是加密的,但不是端到端加密的(§ 9)。
  2. 许可(保护区):家长为孩子逐项开启功能,例如好友或消息。每位经过监护权验证的人都可以随时关闭一项许可;关闭立即生效。
  3. 13 岁以下的好友关系:如果孩子未满 13 岁,由家长对每一个好友请求作出决定。为此,家长会看到另一个孩子的名字和用户名。
  4. 区域之间的联系:保护区内的儿童只能与其他 6 至 15 岁的儿童建立新的好友关系。未满 16 岁者与 16 岁及以上者之间建立新联系已被锁定。双方都未满 16 岁时建立的联系会保留。
  5. 家庭桥:家长可以将孩子与最多四位身份经过验证、16 岁及以上的人连接起来,例如祖父母。只有家长才能建立和结束家庭桥。这位成年人可以通过屏蔽使该连接静音。目前通过家庭桥只能发送文字。
  6. AYLEEN Next:16 岁起,您可以与其他 16 岁及以上的人自由建立好友关系并写消息。未满 18 岁时,您不会看到、发送或分享仅对 18 岁以上开放的内容。18 岁起,您绝不可以向未满 18 岁者发送此类内容或与其分享。
  7. 删除自己的消息:您可以删除自己的一条消息。它随后会对双方都消失;那里会显示“消息已删除”。如果某条消息正在审核中,只能在审核之后删除。如果某条消息属于一条举报或一项审核,AYLEEN 会按照隐私政策所述的时长保存一份加密副本。
  8. 暂停联系:儿童和 AYLEEN Next 用户可以将一段对话暂停 1 小时、24 小时或 7 天。在暂停期间,来自这段对话的新消息不会立即显示;对方不会察觉。消息仍会继续被存储和检查,一旦您打开这段对话或暂停结束,就能看到它们。暂停期间,举报、屏蔽和 AYLEEN 求助仍然可以使用。

§ 7 行为规则

  1. 请尊重他人,并保护儿童和青少年。每项措施的理由都会指明所违反的规则。
  2. 保护儿童和青少年的规则。尤其禁止:
    1. 网络诱骗(Cybergrooming):怀着性目的与儿童或青少年建立联系;
    2. 以回报为条件的诱骗(“Sugar Daddy”,俗称“糖爹”):以金钱、充值额度、代金券或礼物换取图片、聊天或见面,无论是提供还是索要;
    3. 性勒索(Sextortion):威胁传播某人的图片或消息,或以此勒索他人;
    4. 索要裸体或私密图片;向未成年人发送性内容;
    5. 为规避保护功能,把未成年人从 AYLEEN 引诱到其他服务,或询问其电话号码、地址或支付信息;
    6. 提议与儿童或青少年秘密见面;
    7. 向未满 18 岁者发送或与其分享仅对 18 岁以上开放的内容。
  3. 关于年龄和身份验证的规则。禁止提供虚假的年龄、虚假的住所所在国家或虚假的身份,禁止上传他人的或伪造的证明材料,禁止使用他人的账号。
  4. 一般规则。此外还禁止:
    1. 骚扰、霸凌、仇恨、威胁和暴力;
    2. 欺诈和垃圾信息;
    3. 怂恿他人自我伤害。自己处于困境的人不违反任何规则,并可以通过 AYLEEN 求助获得帮助;
    4. 其他违法内容,尤其是儿童性虐待的描绘内容;
    5. 滥用举报途径和申诉,例如提交大量明显没有根据的举报或申诉;
    6. 技术攻击、规避锁定和保护功能,以及未经许可的自动化访问。

§ 8 举报、屏蔽、求助

  1. 举报:您可以在应用中通过“举报”来举报消息和账号。没有账号时,您可以通过 ayleen.io 上的“举报内容”表单进行举报;那里不会询问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被举报者不会得知是谁举报的。关于儿童虐待或网络诱骗的举报,可以在不提供您姓名的情况下进行。
  2. 举报之后会怎样:在应用中,您会立即收到一份带编号的收件确认,并能看到您举报的处理状态。每条举报都会创建一个由人审核的案件。涉及儿童安全的举报会被优先处理。对于被举报的消息,AYLEEN 会加密保存该消息以及同一对话中过去 7 天内最多 20 条之前的消息。AYLEEN 不承诺固定的处理时间。
  3. 屏蔽立即且始终有效,即使没有家长的许可也是如此。被屏蔽的人不能再给您写消息,也不能再向您发送请求;好友关系会结束。对方不会因此收到通知。如果孩子屏蔽了家庭桥中的成年人,家长会收到一条不含内容的提醒。
  4. AYLEEN 求助显示经过核实的求助机构,每个都注明来源,并为 AYLEEN 的工作人员创建一个案件。AYLEEN 求助不是紧急呼叫服务,AYLEEN 也不承诺任何响应时间。在生命或健康面临危险时,请拨打紧急电话;您所在国家的号码见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

§ 9 内容审核和预警系统

  1. 由人作出决定。账号永远不会被自动锁定。账号锁定由两名不同的人员决定。高紧急程度或需立即处理的案件,以及每一次向机关的报告,同样由两名不同的人员审核。任何人都不能在涉及自己或自己家庭的事务上作决定。
  2. 预警系统(目前已关闭):AYLEEN 已构建了一个预警系统,其用途是在送达之前,自动检查有未满 18 岁者参与的消息中是否有网络诱骗、以回报为条件的诱骗和性勒索的迹象。在以书面形式评估对数据保护的影响并确定法律依据之前,它一直处于关闭状态。在关闭期间,凡有未满 18 岁者参与的消息,既不会被存储,也不会被送达。举报、屏蔽和 AYLEEN 求助仍然可以使用。
  3. 预警系统开启后:
    级别对接收者对发送者AYLEEN 的工作人员
    1看不到任何内容;一条不含文字的记录无否
    2消息附带警告;屏蔽、举报、求助无7 天内 3 次警告起进行审核
    3消息被暂扣,提醒24 小时:发给未成年人的消息须经审核高优先级审核
    4消息被暂扣,求助界面与未成年人的联系已锁定,没有固定的结束时间立即审核
    • 第 3 级和第 4 级的措施是临时性的。如果一个警告被证明是误报,这些措施会立即结束。否则,第 4 级的联系锁定只能由审核它的人解除;为此需要两个人。
    • 被暂扣的消息由人放行,或最终不予送达。
    • 如果一名未满 18 岁者想把自己的电话号码或自己在其他应用中的名字发给一位年龄较大的人或新认识的人,AYLEEN 会事先询问其是否真的要发送。由其自己决定。
    • 如果一名未满 18 岁者自己写道自己处于严重的紧急困境,例如有人用图片、金钱或见面向其施压或勒索,这条消息会被送达。AYLEEN 会紧急向其提供帮助,将该消息作为加密证据保存,并创建一个由人审核的最高紧急程度的案件。其收信人不会因此受到限制。只有当孩子通过 AYLEEN 求助选择“告诉我的家长”时,家长才会得知。
    • 预警系统从不认定犯罪行为。它不能识别所有危险,也可能出错。即使它没有显示任何提示,也请您进行举报。
  4. 家长和预警系统:家长不会阅读孩子的消息。如果孩子未满 16 岁,当一条发给孩子的消息在第 4 级被暂扣时,经过监护权验证和身份验证的家长会收到一条不含内容的安全提醒。如果孩子自己通过 AYLEEN 求助寻求帮助,只有在孩子选择“告诉我的家长”时,家长才会得知。涉及某一案件或在其中受到怀疑的家长,永远不会收到关于该案件的提醒。16 岁起,家长不再收到预警系统的提醒。
  5. AYLEEN 的工作人员能看到什么:没有人会阅读普通对话。团队只有在消息被暂扣时,或在加密证据中,才能看到消息文字,并且每次都须注明目的;每次查看都会被记录在日志中。
  6. 预警系统是 AYLEEN 自愿采取的一项保护措施。

§ 10 措施、理由和滥用

  1. 在违反 § 7 或存在违法内容时,视严重程度,可能采取的措施包括:提示或警告、暂扣消息或不予送达、限流(可发送的消息减少)、“发给未成年人的消息须经审核”、“与未成年人的联系已锁定”、锁定账号。AYLEEN 以审慎、客观和合乎比例的方式适用这些规则,并考虑所有相关方的权利,包括言论自由。
  2. 理由:每项措施都附有理由。您可以在应用中和家长专区的“决定和申诉”中找到它。理由会说明:限制了什么、适用于哪个范围以及多长时间、原因、起因(举报、自行审核或预警系统)、是否使用了自动化手段、所依据的本条款规则或法律,以及您可以采取的救济途径(§ 11)。
  3. 锁定账号:在锁定期间,您仍然可以阅读、举报、屏蔽和使用 AYLEEN 求助。您可以立即对锁定提出申诉(§ 11)。
  4. 反复滥用:
    • 经常提供明显违法内容的人,会先收到一次警告。之后,AYLEEN 会暂时锁定该账号:第一次锁定 7 天,12 个月内再次发生时锁定 30 天。计划的锁定时长写在理由中;期满后由两个人解除锁定。如果再次发生,AYLEEN 可以因重大事由终止合同(§ 14 第 4 款)。
    • 经常提交明显没有根据的举报或申诉的人,会先收到一次警告。之后,AYLEEN 会在 30 天内不处理其举报和申诉。
    • AYLEEN 逐案作出决定,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在一定期间内明显违法的内容或没有根据的举报的数量、其所占比例、案件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辨识的意图。例如:反复向未成年人发送裸体图片、反复以金钱索要图片、无缘无故地针对同一个人连续举报。
    • 儿童和青少年的求助永远不会被视为滥用举报途径。
  5. 最严重的情况:如果怀疑存在针对儿童的犯罪行为,AYLEEN 可以不经事先警告即实施限制和锁定。

§ 11 申诉

  1. 向 AYLEEN 提出申诉:对于任何涉及您账号的决定——一项措施、您自己的一条被暂扣或未被送达的消息、一次被拒绝的身份验证;对家长而言,还包括其监护权审核和其孩子身份审核被拒绝——您都可以免费并在决定作出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诉:在应用中或在家长专区的“决定和申诉”中提出。每项决定可以提出一次申诉。儿童可以自己提出申诉;家长不会得知。申诉由审核团队中一位未参与最初决定、且不属于相关方家庭成员的人来决定。您会收到一份附有理由的答复。如果申诉有理,AYLEEN 会毫不迟延地撤销该决定;在撤销需要两个人的情况下(例如账号锁定),由第二个人予以确认。
  2. 举报人如对关于其举报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在应用的“请求”中(主题“对决定提出申诉”)或发送至 hello@therose.media 提出,免费,并且在决定作出后至少六个月内都可以。由人来审查。
  3. AYLEEN 向所有用户提供这些途径,无论其住在哪个国家。其他途径,例如诉讼外争议解决,见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
  4. 您向法院起诉的权利不受影响(§ 19)。

§ 12 机关

  1. 如果 AYLEEN 获悉的信息使人怀疑存在危及某人生命或安全的犯罪行为,AYLEEN 会在相关国家的法律要求或允许的范围内,通知主管的刑事追诉机关或司法机关(见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
  2. 作为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公司,AYLEEN 会在 18 U.S.C. § 2258A 要求的范围内,将儿童性虐待的描绘内容以及该法所列的其他行为,报告给美国国家失踪与受剥削儿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NCMEC)的 CyberTipline。
  3. 在 AYLEEN,每一次向机关或报告机构的报告都由两名不同的人员审核。

§ 13 您的内容

  1. 您内容的权利仍归您所有。您仅授予 AYLEEN 一项普通的、无偿的、不可转让的权利,使其可以将您的内容用于以下目的:存储、传送并向您所指定的人显示;由预警系统和 AYLEEN 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在案件或法律要求的范围内作为证据保存。对于儿童账号,由家长为其孩子授予这些权利。
  2. 该权利在内容被删除时终止。如果 AYLEEN 将某项内容保存更长时间,例如作为某一案件的证据,该权利仅适用于这一目的。
  3. AYLEEN 不会将您的内容用于训练 AI 模型,也不会出售您的内容。
  4. 请只发送您拥有必要权利的内容,未经他人同意不要展示他人。

§ 14 期限、终止和删除

  1. 本合同无固定期限。
  2. 您可以随时终止合同,方式是删除您的账号:在应用的“删除账号”中,或在 ayleen.io 上的“删除账号”中。为了确认,您需要输入您的用户名并用您的 Passkey 确认。家长需先删除其孩子的账号。儿童账号只能由家长在家长专区删除。但孩子随时可以写信给 AYLEEN,包括希望删除数据时(在应用的“请求”中,或发送至 hello@therose.media)。
  3. 删除时哪些内容会立即删除、哪些内容还会保留一段时间以及原因,见隐私政策。如果一个儿童账号涉及一个未结案件,或某项证据被锁定,删除会先被登记下来,在案件结案后执行;这也由两个人审核。
  4. 由 AYLEEN 终止:AYLEEN 可以提前六周通知终止合同,例如在 AYLEEN 停止提供服务时。出于重大事由,双方均可不经通知期终止合同,尤其是在严重违反 § 7 第 2 款时;对于其他违反义务的行为,只有在警告或所给期限无效之后才能终止,除非在个别情况下无此必要。AYLEEN 的终止会附有理由;您可以提出申诉(§ 11)。
  5. 对于儿童账号,依据本条所作的声明均以家长为相对方。

§ 15 责任

  1. 不提供保护担保:没有任何系统能够完全杜绝滥用。AYLEEN 不承诺能识别每一种危险。
  2. AYLEEN 承担责任的范围,依照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确定。凡依据 § 19 适用于您的法律不允许之处,AYLEEN 均不排除、也不限制任何责任。
  3. 您住所地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权利不受影响。

§ 16 服务的变更

  1. 超出保持服务符合合同所必需的范围时,AYLEEN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变更服务:存在正当理由、您不会因此产生额外费用,并且 AYLEEN 以清楚易懂的方式告知您该变更。正当理由尤其包括:保护儿童和青少年、安全、新的法定义务、机关的命令以及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2. 如果一项变更对您的访问或使用造成的影响不只是轻微的,AYLEEN 会事先及时通过持久性数据载体告知您变更的特点和时间,以及您在 30 天内免费终止合同的权利。如果您可以在不产生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继续按原样使用该服务,则不享有此项权利。

§ 17 本条款的变更

  1. 对于本条款的重大变更,AYLEEN 会至少在其生效前六周,通过应用中的一条 AYLEEN 消息告知您。
  2. 重大变更只有在您明确同意后才对您生效;对于儿童账号,由家长表示同意。您的沉默不视为同意。如果您不同意,原有版本继续适用;此时 AYLEEN 可以依照 § 14 第 4 款终止合同。目前应用中还没有让您同意新版本的步骤;在该步骤出现之前,发生重大变更时,对您适用的是您已同意的版本。
  3. 仅对您有利的变更,或仅更正信息的变更(例如新的地址),自公布时起生效。
  4. AYLEEN 会应要求提供本条款的早期版本。

§ 18 撤回权

  1. 对于目前的免费使用,您是否享有法定撤回权,见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您可以随时删除您的账号(§ 14)。
  2. 对于未来的无广告订阅,在您住所地国家的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法定撤回权。您会在下单之前收到撤回须知,以及在法律有规定时收到一份撤回表格样本。

§ 19 适用法律和法院

  1. 本合同适用您作为消费者惯常居所所在国家的法律;在美国,适用您所居住的州的法律以及美国联邦法律。为保护您而设的强制性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仍然适用。
  2. 如果您不是以消费者身份使用 AYLEEN,则适用美国怀俄明州的法律。
  3. 法院:AYLEEN 只在消费者所居住国家的法院起诉消费者。在您所在国家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您可以在您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AYLEEN;AYLEEN 不会在那里以 AYLEEN 的所在地在美国为由,提出这些法院无管辖权的抗辩。对于消费者,不存在美国的专属管辖法院,也不存在进行仲裁程序的义务。详情见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

§ 20 争议解决

  1. AYLEEN 是否参加消费者调解机构的程序,以及您所在国家有哪些诉讼外途径,见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
  2. 您随时可以联系 hello@therose.media;AYLEEN 会首先尝试通过沟通解决任何争议。这并不是向法院或机关提起程序的前提条件。

§ 21 语言和最后条款

  1. 本条款有 17 种语言版本。所有语言版本内容相同。如果各版本之间不一致,以德语版本为准,除非另一版本对您更为有利。含义不明之处,由 AYLEEN 承担不利后果。
  2. 如果本条款的某项规定无效,合同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由法律规定取代无效的规定。
  3. 如果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与本通用部分不一致,对您适用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

附录 · 给儿童的说明(保护区,6 至 15 岁)

这份说明是使用条款的一部分。请和你的家长一起读。

AYLEEN 是什么?AYLEEN 是一个你可以和朋友们写消息的地方。我们希望你在这里是安全的。现在注册还没有开放。

谁可以加入?

我们的规则

如果你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预警系统

AYLEEN 做不到的事

你的家长

如果你不同意如果 AYLEEN 对你的账号作了一个决定,我们会告诉你为什么。你可以对此提出申诉。你的家长不会知道这件事。然后会有另一个人再看一遍这件事。

当你满 16 岁时提前一个月,AYLEEN 会给你写信。在你 16 岁生日那天,你会进入 AYLEEN Next。你的好友关系会保留。

删除你的账号你的账号由你的家长删除。但你随时可以给我们写信,包括当你希望删除某些东西时:在应用的“请求”里,或者发送至 hello@therose.media。


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

下面是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它列出您所在国家的联络点和代表、您的撤回权、责任、法院、争议解决以及紧急电话。

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欧洲联盟和欧洲经济区

如果您居住在欧洲联盟成员国或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则适用本部分。关于数字服务的 (EU) 2022/2065 号条例(“DSA”)、《罗马 I 条例》和《布鲁塞尔 Ia 条例》中的规则适用于欧盟成员国(关于丹麦见 EU-N.6);关于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见“欧洲经济区”补充规定。

EU-N.1 · 联络点和代表(关于 § 1)

  1. 用户的统一联络点(DSA 第 12 条):hello@therose.media。发送至该地址的消息由人工阅读和答复。语言:德语和英语。
  2. 成员国主管机关、欧盟委员会和欧洲数字服务委员会的联络点(DSA 第 11 条):hello@therose.media,语言为德语和英语。
  3. 欧盟境内的法定代表(DSA 第 13 条):AYLEEN 在欧盟境内没有设立机构。AYLEEN 将在开放注册之前指定法定代表;届时将在此处和“法律信息”页面公布其名称和地址。

EU-N.2 · 依据 DSA 的定性(关于 §§ 8 至 12)

  1. 私人通讯服务不属于在线平台的概念,因为它们用于发送者确定的、数量有限的人员之间的通信(DSA 序言第 14 段)。此外,针对在线平台的特别义务不适用于小型和微型企业(DSA 第 19 条第 1 款)。尽管如此,无论 AYLEEN 是否负有义务,AYLEEN 都提供申诉、庭外争议解决和防止滥用的规则(DSA 第 20、21 和 23 条)。
  2. 举报(§ 8):AYLEEN 根据 DSA 第 16 条受理举报。关于 2011/93/EU 号指令第 3 至 7 条所列刑事犯罪(儿童性虐待和性剥削、儿童色情制品、以性为目的接触儿童)的举报,可以不提供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DSA 第 16 条第 2 款 c 项)。
  3. 无一般监控义务(§ 9):AYLEEN 没有监控内容或主动调查违法活动的一般义务(DSA 第 8 条)。预警系统是一项自愿的保护措施。
  4. 措施和理由说明(§ 10):AYLEEN 以审慎、客观和相称的方式适用规则,并考虑所有相关方的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自由(DSA 第 14 条第 4 款)。每项限制都会根据 DSA 第 17 条说明理由,包括救济途径(内部申诉、庭外争议解决、法院)。§ 10 第 4 款中关于反复滥用的规则遵循 DSA 第 23 条。
  5. 申诉(§ 11):内部投诉处理程序符合 DSA 第 20 条:至少六个月、以电子方式且免费;作出有理由的决定,且该决定并非仅通过自动化手段作出。
  6. 庭外争议解决(DSA 第 21 条):您可以选择一个根据 DSA 第 21 条获得认证的庭外争议解决机构,对 AYLEEN 的决定或对您申诉的答复进行审查。经认证机构的名单由欧盟委员会维护:digital-strategy.ec.europa.eu/en/policies/dsa-out-court-dispute-settlement。该机构不能强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解决方案。对您而言,该程序是免费的,或者只收取象征性费用。如果该机构作出有利于您的裁决,AYLEEN 承担该机构的费用并偿还您的合理开支;如果裁决有利于 AYLEEN,只有在该机构认定您明显出于恶意行事时,您才须承担该机构的费用和 AYLEEN 的开支。
  7. 主管机关(§ 12):如果 AYLEEN 获悉有信息引起怀疑,认为已经发生、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及他人生命或安全的刑事犯罪,AYLEEN 会毫不迟延地通知有管辖权的执法或司法机关(DSA 第 18 条)。

EU-N.3 · 责任(关于 § 15)

  1. 对于因侵害生命、身体或健康造成的损害、AYLEEN 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以及法律强制规定须承担责任的情况,AYLEEN 承担无限责任。
  2. 在轻微过失的情况下,AYLEEN 仅在违反重要合同义务时承担责任——重要合同义务是指其履行是使用 AYLEEN 的前提、且您通常可以信赖其得到遵守的义务——并且仅对可预见的、合同典型的损害承担责任。
  3. 对于其他用户发送的内容,只要 AYLEEN 对违法内容没有实际知情,并在知情后迅速采取行动加以禁止访问或删除,AYLEEN 就不承担责任(DSA 第 6 条)。
  4. 您住所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权利,包括与数字产品相关的法定权利,不受影响。

EU-N.4 · 服务变更(关于 § 16)

如果您的个人数据仅为提供服务或满足法律要求而处理,则关于数字内容和数字服务的 (EU) 2019/770 号指令不适用(该指令第 3 条第 1 款)。目前的免费使用即属于这种情况。尽管如此,AYLEEN 在进行变更时仍遵守 § 16;该规则与该指令第 19 条相符,后者适用于将来的订阅。

EU-N.5 · 撤回权(关于 § 18)

  1. 目前的免费使用:对于您用自己的数据“付费”的合同,如果经营者仅为提供服务或满足法律要求处理数据、且不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则 2011/83/EU 号《消费者权利指令》不适用(该指令第 3 条第 1a 款)。AYLEEN 的情况正是如此。因此,对此不存在法定撤回权。您可以随时删除您的账号(§ 14)。
  2. 将来的订阅:对于远程合同,您有 14 天的时间无需说明理由撤回合同(2011/83/EU 号指令第 9 条第 1 款,已转化为您住所国的法律)。撤回须知、撤回示范表格以及在法律要求时用于撤回合同的功能,将随订阅一并提供给您。

EU-N.6 · 适用法律和法院(关于 § 19)

  1. 如果经营者将其活动指向您惯常居所所在的国家,则消费者合同适用该国法律;法律选择不得剥夺您受该国强制性规定保护的权利((EC) 第 593/2008 号条例“罗马 I”第 6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 19 第 1 款本来就选择了您惯常居所地的法律。
  2. 法院:作为在欧盟成员国有住所的消费者,无论 AYLEEN 的所在地在哪里,您都可以在您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AYLEEN;AYLEEN 只能在您住所所在成员国的法院起诉您((EU) 第 1215/2012 号条例“布鲁塞尔 Ia”第 17 条第 1 款 c 项及第 18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
  3. 丹麦:《罗马 I 条例》不适用于丹麦(《罗马 I 条例》序言第 46 段);《布鲁塞尔 Ia 条例》仅依据欧洲共同体与丹麦王国于 2005年10月19日签订的协定在丹麦适用(《布鲁塞尔 Ia 条例》序言第 41 段)。通用部分 § 19 在丹麦同样适用:适用您惯常居所地的法律,由您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EU-N.7 · 争议解决(关于 § 20)

  1. 在没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下,AYLEEN 不愿意参加消费者调解机构的争议解决程序。
  2. 欧盟以前的在线争议解决平台已经停用;(EU) 第 524/2013 号条例已于 2025年7月20日起废止((EU) 2024/3228 号条例)。
  3. 无论如何,对于审核团队的决定,适用 EU-N.2 第 6 款规定的庭外争议解决。

EU-N.8 · 语言(关于 § 21)

如有疑义,以对您最有利的解释为准(关于消费者合同中不公平条款的 93/13/EEC 号指令第 5 条)。

EU-N.9 · 紧急电话(关于 § 8 第 4 款和附录)

在所有欧盟成员国,您都可以免费拨打 112 联系紧急服务。关于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见“欧洲经济区”补充规定。

德国补充规定

  1. 提供者标识:提供者的名称、地址和代表人载于 § 1 和“法律信息”页面(Medienstaatsvertrag〔德国《媒体国家协议》〕§ 18 第 1 款;Digitale-Dienste-Gesetz〔德国国内的《数字服务法》〕§ 5,以其适用于 AYLEEN 为限)。
  2. 16 岁和 17 岁的青少年(关于 § 3 第 4 款):根据德国法律,未成年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如果不仅仅使其获得法律上的利益,则需要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未经同意的,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法定代理人的追认(BGB〔德国《民法典》〕§§ 107、108)。因此,在德国,青少年在注册 AYLEEN Next 时须确认其家长同意。
  3. 撤回权(关于 § 18):对于目前的免费使用,根据德国法律不存在法定撤回权,因为 AYLEEN 处理您的数据仅为提供服务和满足法律要求(BGB § 312 第 1a 款第 2 句)。
  4. 消费者调解(关于 § 20):AYLEEN 不愿意也没有义务参加消费者调解机构的争议解决程序(Verbraucherstreitbeilegungsgesetz〔德国《消费者争议解决法》〕§ 36)。
  5. 含义不明之处(关于 § 21):对本条款的解释存在疑义时,作不利于 AYLEEN 的解释(BGB § 305c 第 2 款)。
  6. 紧急电话:112。

奥地利补充规定

  1. 关于提供者的信息:E-Commerce-Gesetz(奥地利《电子商务法》)§ 5 要求的信息(名称、地址、包括电子邮件地址在内的联系方式)载于 § 1 和“法律信息”页面。
  2. 撤回权(关于 § 18):对于您用自己的数据“付费”的合同,如果 AYLEEN 仅为提供服务或满足法律要求而处理您的数据,则 Fern- und Auswärtsgeschäfte-Gesetz(奥地利《远程及营业场所外交易法》)不适用(FAGG § 1 第 1 款第 2 点)。因此,对于目前的免费使用,不存在法定的撤回权(Rücktrittsrecht)。对于将来的订阅,您可以在 14 天内无需说明理由撤回合同(FAGG § 11);对于自 2026年10月1日起在线订立的合同,AYLEEN 为此提供“撤回合同”功能(FAGG § 13a)。
  3. 管辖法院(关于 § 19):如果您作为消费者在奥地利有住所或惯常居所,或在奥地利就业,则对于针对您提起的诉讼,通过约定只能确立该地点所在辖区的法院的管辖权;剥夺您为自己提起的诉讼而享有的法定管辖法院的约定,对您无效(Konsumentenschutzgesetz〔奥地利《消费者保护法》〕§ 14 第 1 款和第 3 款)。无论如何,AYLEEN 只会在您的住所地起诉您(通用部分 § 19 第 3 款)。
  4. 紧急电话:112。

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补充规定

  1. DSA:DSA 尚未纳入《欧洲经济区协定》。尽管如此,AYLEEN 仍向您提供 EU-N.1 和 EU-N.2 中所述的联络点、举报途径、理由说明和申诉。您不享有 DSA 第 21 条规定的法定庭外争议解决权利;如果您仍然求助于根据 DSA 第 21 条获得认证的机构,且该机构受理您的案件,AYLEEN 将按照 EU-N.2 第 6 款中的费用规则参与。
  2. 消费者法:(EU) 2019/2161 号指令对《消费者权利指令》所作的修改——包括关于消费者用数据“付费”的合同的规则——自 2024年4月1日起在欧洲经济区适用(欧洲经济区联合委员会第 69/2021 号决定)。因此,EU-N.5 也适用于您,并通过您所在国家的法律实施。
  3. 适用法律和法院:《罗马 I 条例》和《布鲁塞尔 Ia 条例》在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不适用。适用通用部分 § 19:适用您惯常居所地的法律;AYLEEN 只在您的住所国起诉您,并在您所在国家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承认您住所地法院的管辖。
  4. 紧急电话:冰岛 112;列支敦士登 112(警察 117,急救 144);挪威 112(警察)、113(医疗急症)、110(消防)。

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瑞士

CH-N.1 · 关于提供者的信息(关于 § 1)

身份和包括电子邮件地址在内的联系地址载于 § 1(Bundesgesetz gegen den unlauteren Wettbewerb,UWG〔瑞士《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3 条第 1 款 s 项第 1 点)。在提供付费订阅之前,AYLEEN 会展示订立合同的技术步骤,允许在下单前更正输入错误,并以电子方式毫不迟延地确认订单(UWG 第 3 条第 1 款 s 项第 2 至 4 点)。

CH-N.2 · 16 岁和 17 岁的青少年(关于 § 3 第 4 款)

有判断能力的未成年人只有在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承担义务;未经同意,他们可以获得无偿的利益,并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小事(ZGB 第 19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AYLEEN 的使用是免费的。在瑞士法律要求家长同意的范围内,瑞士的青少年在注册时确认其家长同意(§ 3 第 4 款)。

CH-N.3 · 责任(关于 § 15)

  1. 事先约定排除对非法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的,该约定无效(Obligationenrecht,OR〔瑞士《债法》〕第 100 条第 1 款)。AYLEEN 不排除这种责任,此外还对因侵害生命、身体或健康造成的损害承担无限责任。
  2. 除此之外,AYLEEN 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对于其他用户发送的内容,只要 AYLEEN 不知道违法内容,就不承担责任;一旦知情,AYLEEN 会迅速采取行动。

CH-N.4 · 撤回权(关于 § 18)

瑞士法律没有针对在线订立合同的一般撤回权;OR 第 40a 条及以下各条规定的撤回权仅适用于特定类型的合同,例如在工作场所、住所、公共交通工具上、促销活动中或通过电话提出的要约,并且仅在客户的给付超过 100 瑞士法郎时适用(OR 第 40a 条和第 40b 条)。因此,对于免费使用不存在法定撤回权。AYLEEN 是否为将来的订阅提供自愿撤回权,载于订阅条款中。您可以随时删除您的账号(§ 14)。

CH-N.5 · 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关于 § 19)

  1. 在满足 Bundesgesetz über das Internationale Privatrecht(IPRG,瑞士《联邦国际私法》)第 120 条第 1 款规定的条件时,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适用您惯常居所所在国家的法律;此时不得选择法律(IPRG 第 120 条第 2 款)。如果您居住在瑞士,§ 19 第 1 款本来就选择了瑞士法律。
  2. 对于基于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提起的诉讼,按照您的选择,由位于您住所地或惯常居所地、或位于提供者住所地的瑞士法院管辖;您不能事先放弃在您住所地或惯常居所地的管辖法院(IPRG 第 114 条)。

CH-N.6 · 争议解决(关于 §§ 11 和 20)

欧盟的《数字服务法》(DSA)在瑞士不适用。尽管如此,AYLEEN 仍向您提供同样的途径:举报、对每项措施说明理由以及免费申诉(§§ 8、10 和 11)。在没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下,AYLEEN 不愿意参加消费者调解机构的程序。向法院起诉的途径仍然畅通。

CH-N.7 · 紧急电话(关于 § 8 第 4 款和附录)

欧洲紧急电话 112,警察 117,急救 144;儿童和青少年求助热线 147(Pro Juventute)。

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英国

现状:只有在履行了 Online Safety Act 2023 规定的、为此所必需的义务之后,AYLEEN 才会接纳来自英国的人员,特别是针对违法内容风险、儿童是否使用本服务以及对儿童的风险的书面评估(Online Safety Act 2023 ss.9、11、35 和 36)。

UK-N.1 · Online Safety Act 2023

  1. AYLEEN 是一项服务,用户创建或分享的内容可能通过该服务被其他用户接触到(“user-to-user service”,Online Safety Act 2023 s.3 第 1 款)。如果服务与英国有关联,例如因为英国用户是目标市场,该法律也适用于英国境外的提供者(s.4 第 5 款)。根据监管机构 Ofcom 的行为守则,英国境内每一位未满 18 岁的用户都视为儿童;因此,AYLEEN 也对 AYLEEN Next 中 16 岁和 17 岁的用户适用儿童保护规则。
  2. 防范违法内容(s.10 第 5 款):以下内容被禁止,AYLEEN 在知悉后会迅速删除:
    1. 儿童性虐待和性剥削内容,包括网络诱骗(Cybergrooming)和性勒索(Sextortion)(§ 7 第 2 款)。AYLEEN 对此采取的措施包括联系规则(§ 6)、举报(§ 8)、人工审核(§ 9),以及预警系统(一旦启用),该系统会自动检查有未满 18 岁人员参与的消息(§ 9 第 2 款和第 3 款);AYLEEN 会根据隐私政策 UK.9 报告此类内容,并向 NCMEC 报告;
    2. 恐怖主义内容;AYLEEN 会删除此类内容、锁定相关账号,并在法律要求或允许的范围内通知主管机关;
    3. 该法律意义上的其他优先违法内容(Schedule 7),根据 SI 2025/1352 的扩展,还包括鼓励严重自残、网络露阴(Cyberflashing)以及未经同意分享私密图片(§ 7 第 4 款)。
  3. 对儿童特别有害的内容:色情内容,以及鼓励或指导自杀、自残或饮食失调的内容,在英国对所有用户都被禁止,成年人之间也不例外。
  4. 举报(s.20):用户以及没有账号的人(例如家长)都可以举报(§ 8 第 1 款)。
  5. 投诉(s.21):对于有关内容、警告、限制和锁定的决定,您可以提出申诉(§ 11)。关于 AYLEEN 未履行 Online Safety Act 义务的投诉,请发送至 hello@therose.media 或通过“请求”提交;由人工进行审查。
  6. 私密图片:在接纳英国境内的人员之前,AYLEEN 会为私密图片设立专门的举报途径,最迟在举报后 48 小时内删除此类被举报的内容,并为此提供快速投诉程序(Online Safety Act 2023 ss.10 第 3A 款、20A 和 21 第 2A 款)。目前在 AYLEEN 上只能发送文字。

UK-N.2 · 责任(关于 § 15)

  1. AYLEEN 不排除也不限制因过失导致死亡或人身伤害的责任(Consumer Rights Act 2015 s.65 第 1 款),同样也不排除或限制故意和欺诈的责任。
  2. Consumer Rights Act 2015 中关于数字内容的规则仅在为其支付价格时适用(s.33 第 1 款);因此不适用于免费使用。如果 AYLEEN 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数字内容因 AYLEEN 未以合理的注意和技能行事而损坏您的设备或您的其他数字内容,您的请求权不受影响(Consumer Rights Act 2015 s.46)。

UK-N.3 · 撤回权(关于 § 18)

Consumer Contracts (Information, Cancellation and Additional Charges) Regulations 2013 规定的服务合同撤回权以您支付价格为前提(reg. 5);因此,免费使用不存在该权利。您可以随时删除您的账号(§ 14)。对于将来的订阅,您可以在订立合同后 14 天内无需说明理由撤回合同(reg. 29 和 30);您将在下单前收到相关须知。

UK-N.4 · 适用法律和法院(关于 § 19)

  1. 如果经营者将其活动指向英国,则消费者合同适用您惯常居所所在国家的法律;法律选择不得剥夺您受强制性规定保护的权利(在英国继续有效的《罗马 I 条例》第 6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 19 第 1 款本来就选择了您惯常居所地的法律:对于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或北爱尔兰,适用各自的法律。
  2. 无论 AYLEEN 的所在地在哪里,您都可以在您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AYLEEN;AYLEEN 只能在您居住的英国组成部分的法院起诉您(Civil Jurisdiction and Judgments Act 1982 s.15B 第 2 款和第 3 款)。

UK-N.5 · 紧急电话(关于 § 8 第 4 款和附录)

紧急电话 999 或 112。儿童和青少年求助热线 Childline:0800 1111。

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美国

现状:只有在履行了 COPPA 规定的义务(隐私政策,US.1),并且澄清和落实了各州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的要求(US-N.2)之后,AYLEEN 才会接纳美国境内的人员。

US-N.1 · 提供者和联系方式(关于 § 1)

THE RED ROSE MEDIA LLC, 1621 Central Ave, Cheyenne, WY 82001, USA,一家依据怀俄明州法律设立的公司;hello@therose.media。电话号码将在开放儿童账号之前公布。

US-N.2 · 各州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关于 §§ 2 和 3)

  1. 多个州制定了法律,要求特定社交媒体和在线服务进行年龄验证、取得家长同意或提供家长工具。其中许多法律正在法院受到质疑。截至 2026年9月28日:
    州法律要求(摘要)现状
    佛罗里达州Fla. Stat. § 501.1736适用于(除其他特征外)通过算法选择内容并具有致瘾功能的社交媒体:不得为未满 14 岁的人开设账号;14 岁和 15 岁须经家长同意;唯一功能为私信的服务除外可执行:联邦上诉法院(11th Cir.)已于 2025年11月25日暂停初步禁令;上诉待决
    佐治亚州O.C.G.A. §§ 39-6-1 及以下各条年龄验证;未满 16 岁须经家长同意已被法院禁止对所有提供者执行(N.D. Ga.,2025年6月26日);上诉待决
    密西西比州HB 1126 (2024)所有账号均须进行年龄验证;未满 18 岁未成年人的账号须经家长明确同意;仅提供电子邮件或私信的服务除外可执行:联邦上诉法院(5th Cir.)已于 2025年7月17日暂停初步禁令,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于 2025年8月14日拒绝撤销该暂停;上诉待决
    内布拉斯加州LB 383 (2025),Parental Rights in Social Media Act,自 2026年7月1日起未满 18 岁须进行年龄验证并经家长同意;家长必须能够查看其未成年子女的所有帖子和所有消息年龄验证和同意已被法院禁止(D. Neb.,2026年6月27日);向家长显示帖子和消息的义务可以执行;上诉待决
    俄亥俄州Ohio Rev. Code § 1349.09适用于面向未满 16 岁儿童或可预期被其使用的服务,明确也包括提供私信的服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可核实的家长同意联邦上诉法院(6th Cir.)已于 2026年6月18日撤销永久禁令;2026年8月17日,该法院暂停执行其判决,以便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在此之前,禁令在形式上继续有效
    田纳西州Tenn. Code §§ 47-18-5701 及以下各条,自 2025年1月1日起新账号须进行年龄验证;未满 18 岁未成年人的账号须经核实的家长同意;家长工具(时间限制、暂停)已生效;联邦上诉法院(6th Cir.)已于 2026年8月28日撤销拒绝发布初步禁令的裁定并发回重审;新的裁决尚待作出
    犹他州Utah Code §§ 13-71-101 及以下各条年龄验证;未满 18 岁未成年人的默认设置;更改默认设置须经家长同意已被全面初步禁止(D. Utah,2024年9月10日);上诉待决
  2. 根据其文字,其他法律仅适用于达到一定规模或具有 AYLEEN 目前不具备的特定功能的提供者,例如阿肯色州、印第安纳州、加利福尼亚州、路易斯安那州、马里兰州、南卡罗来纳州、得克萨斯州(HB 18 法案,该法案不适用于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所定义的小企业)和弗吉尼亚州的法律。在推出新功能(例如 LIVE、群组或信息流)或 AYLEEN 扩大规模之前,AYLEEN 会重新审查这些法律。
  3. 在澄清之前适用的规则:第 1 点中的法律是否适用于 AYLEEN,尚未澄清。在美国开放注册之前,AYLEEN 会针对每一个相关州进行审查,并落实适用的规定。在此之前,AYLEEN 不接纳来自密西西比州、内布拉斯加州、俄亥俄州和田纳西州的未成年人账号,来自这些州的人也无法自行注册 16 岁起的账号(AYLEEN Next)。为此,AYLEEN 在美国注册时会询问您的住所所在州。

US-N.3 · 责任(关于 § 15)

  1. AYLEEN 不排除也不限制对 AYLEEN 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的责任,以及对因过失导致死亡或人身伤害的责任。
  2. 除此之外,AYLEEN 依照根据 § 19 适用于您的法律承担责任。根据您所在州的法律您不能放弃的权利,不受影响。

US-N.4 · 终止和撤回(关于 § 18)

对于目前的免费使用,没有什么需要撤回的;您可以随时删除您的账号(§ 14)。对于将来的订阅,AYLEEN 会在下单前说明有关期限、续订和终止的条件;此外,您所在州的法律同样适用。

US-N.5 · 适用法律、法院、无仲裁程序(关于 §§ 19 和 20)

  1. 对于美国境内的消费者,适用您居住所在州的法律以及美国联邦法律(§ 19 第 1 款)。如果您不是以消费者身份使用 AYLEEN,则适用怀俄明州法律。
  2. 无仲裁程序,不放弃集体诉讼:本条款不包含仲裁条款,也不包含放弃集体诉讼或群体诉讼的条款。您可以在国家设立的法院主张您的权利,包括在满足其条件的情况下向小额诉讼法院(small claims court)起诉。
  3. 法院:AYLEEN 只会在您居住的州和地区的法院起诉您,并且不会以 AYLEEN 的所在地在怀俄明州为由主张这些法院没有管辖权。
  4. 在您起诉之前,您可以联系 hello@therose.media;AYLEEN 会尝试通过沟通解决争议。这不是起诉的前提条件。

US-N.6 · 紧急电话(关于 § 8 第 4 款和附录)

紧急电话 911。Suicide and Crisis Lifeline 988。此外,您还可以直接向 CyberTipline 举报儿童性虐待图像:CyberTipline.org。

针对您所在国家的部分:AYLEEN 在您所在的国家尚不可用

  1. AYLEEN 在您所在的国家尚不可用。只有居住在欧洲联盟、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英国或美国的人士才能创建账号(§ 2 第 7 款)。
  2. 尽管如此,您仍可以使用 ayleen.io 上的“举报内容”举报表单(§ 8 第 1 款)。
  3. 根据您所在国家的法律,您会享有哪些消费者权利,AYLEEN 没有审查。
  4. 紧急电话:如果生命或健康面临危险,请拨打您所在国家的紧急电话。AYLEEN 不是紧急服务机构。

以德文版本为准。